郑州工商学院劳动教育实施办法
日期:2024-10-17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  浏览量:3895

一、通过组织学生打扫校舍内外环境卫生,护树护草,整理美化校园,使学生树立“劳动神圣、环保可贵”的观念。

二、本院劳动教育分为:基本劳动、团体劳动和工读劳动三种。

三、劳动教育的项目和范围主要包括:

(一)宿舍楼周围场所环境卫生及宿舍楼内的宿舍、楼梯、走廊等。

(二)教学楼周围场所环境卫生及教学楼内的教室、楼梯、走廊、卫生间等。

(三)校园内道路、草坪环境卫生。

(四)校园内各楼宇的环境卫生。

四、基本劳动教育实施细则:

(一)本院本科、专科及转入生第一学年均需接受本院基本劳动教育课程。

(二)基本劳动教育课程,所有学生必须时间为一学年,由学生处职能部门统一安排分配劳动内容,其主要内容为校园整洁工作及其他劳动工作事项。

(三)每周每班须进行至少一次团体劳动教育。

(四)基本劳动教育活动范围即校园内所有区域,按分院划分为若干大区,各分院再按班划分若干小区,选择每天中午或下午劳动。

(五)基本劳动时间每周2.5小时,每日中午12:00-13:30或下午16:30-17:00,必要时由各班级负责人决定延长劳动时间,但以不超过60分钟为原则。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至期末放假前两周复习考试阶段为劳动课起止时间,其余时间校园卫生由后勤处负责。

(六)辅导员应加强对劳动教育的督导,需点名并考查劳动情况。

(七)基本劳动教育责任区每年划分一次,各分院内劳动区域之划分由各分院自行安排并报学生处备案。

五、团体劳动。本院二、三年级全体学生须参加团体劳动,团体劳动为义务性质;劳动任务由学生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并配合学生作息时间进行安排,残疾学生做特殊安排。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