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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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科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学生处的工作安排。

(2)课堂出勤、晨读、体育锻炼及其他学生活动秩序与礼仪的督导及评比事项。

(3)协同人事处组织学校辅导员的人事招聘、兼职班主任聘任工作,策划并推行辅导员、兼职班主任的各项业务,组织辅导员及兼职班主任业务培训。

(4)办理学生档案相关事宜。

(5)新生军训与素质拓展训练及入学教育的组织工作。

(6)拟定或修订学生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办理《学生手册》的修订事宜。

(7)办理学生医疗、意外伤害保险事宜。

(8)处理学生偶发事件。

(9)负责审核学生奖惩及销过。

思政科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学生处的工作安排。

(2)辅导员工作课程化建设。

(3)团学典型经验成果转化。

(4)班主任队伍建设。

(5)上级来文处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宿舍管理科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学生处的工作安排。

(2)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日常学习及生活情况,做好各项学生日常服务、教育、管理和宿舍稳定 工作。

(3)负责学生宿舍的具体管理,包括日常管理、纪律监督和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学生晚归、夜不归宿、使用违章电器等情况)。

(4)负责学生宿舍分配与调整;办理入学、退学、寒暑假学生留校住宿及毕业生的住、退宿手续。

(5)负责全院五星级宿舍的考核和评比工作;负责宿舍文化建设工作。

(6)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公寓楼及生活设施的维修,维护;负责宿舍劳动工具、清洁用品的申购、管理与发放工作。

(7)指导院学生会宿管部队伍建设,抓好区长、楼长和生活老师的管理培训工作。

(8)及时、妥善处置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9)负责教师公寓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资助科

(1)贯彻国家、省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 制定资助经济困难学 生的业务规范,完善助困体系;根据国家政策,指导应征入伍大学生办理学费补偿等工作。

(2)统一归口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助、减、免、补"等资助管理工作;办理国家、社会和学校对贫困大学生资助的日常工作,负责学生奖学金评定事宜。

(3)监督、指导、检查各系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督促各系落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措施。

(4)监督有关学生资助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提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组织开展经常性助学 活动,多渠道筹措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经费。

(5)收集掌握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并提供咨询服务;搜集、反映资助工作的动态信息;开展资助政策和大学生诚信教育宣传。

(6)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生处布置的其它工作。

劳动卫生科

(1)全面负责学校学生的劳动教育、教室卫生的检查和评比工作,整理、公布全校劳动卫生评比成绩。

(2)拟定学生劳动教育实施办法。制定学期劳动计划,划分或调整全院学生劳动教育区域。

(3)负责教学管理员的招聘及业务培训指导。

(4)负责教学楼的日常管理,做好教学楼的卫生、安全、服务等日常工作。

(5)负责协调后勤处做好各教学楼公区及教室设施的维修检查及上报工作。

(6)负责教室卫生工具及板书用具的管理与发放工作。

(7)负责学生处各科室物品的集采申购及各办公室和教室的资产管理维护。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贯彻国家、省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相关事宜,完善 学院心理健康普查的资料;根据上级要求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以及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

(2)根据我校大学生心理特点全面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或咨询,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 优化心理品质,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3)统一建立全校在校学生的心理档案,关注学生的心理动态。

(4)对全校心理委员进行培训指导,监督指导各个班级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以及班级心理动态的普查。

(5)负责维护大学生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网站的更新,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

(6)掌握学生某一阶段经常出现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学生度过心理敏感期。

(7)为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辅导工作。

(8)负责学生事务部分科研工作。

(9)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生处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