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届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和郑州工商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2024-04-07  作者: 来源:学生工作处(党委学工部)  浏览量:1722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典型示范和榜样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奉献社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学函〔2024〕159号)和《郑州工商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学校2024届毕业生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和郑州工商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

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比例分别为学校2024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和6%(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5)。

二、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优秀毕业生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无不合格课程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郑州工商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养,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关心集体;在校各学年内学生成绩排名不低于班级前30%,德育学分不低于75分,未曾受过任何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撤销,无不诚信表现记录。

2.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刻苦努力,富有进取精神,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校、学院或班级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并在活动中取得优良成绩,各学期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合格。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宿舍内务整洁。

4.曾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以上级别奖励。

5.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择优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由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名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征求班委会、团支部等学生干部的意见后,交全班同学评议,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坚持标准、优中选优、不降格以求,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二)预选公示。各学院将预选名单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对预选名单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后统一将预选名单在校内、学生处网站公示5天以上,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确保评选质量。

(三)资格审查。各学院在上报优秀应届毕业生数据之前,应对拟推荐的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

(四)上报审批。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公示及资格审查合格、相关信息无误的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由学校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经学生处审核后报学校下发正式文件。

四、材料报送

(一)预选名单经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推荐对象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和《郑州工商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各学院按照工作安排完成优秀毕业生名单公示后,各学院统一填写有关汇总表电子版并上报学生处。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见附件2),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填写《郑州工商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见附件4)。

(三)各学院请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岳源鑫老师OA;2024年4月12日前将上述文件中相关材料纸质版报学生处。

五、评选要求

(一)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学院要结合本次评选工作,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二)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专人负责、严格把关,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三)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予评选。

(四)毕业离校前如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校优秀毕业生”称号相关情况的,学校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

(五)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取消其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资格和名额。

六、未尽事宜,以学生工作处有关通知为准。

 

附件:

     1.附件1:省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

     2.附件2:省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docx

     3.附件3:郑州工商学院2024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

     4.附件4:郑州工商学院2024届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xls

     5.附件5:2024届毕业生人数及优秀应届毕业生名额分配.xlsx


郑州工商学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