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4-04-0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919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24年清明节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调休,共3天。清明节放假做如下安排:

4月4日(周四)至4月6日(周六)放假,共3天;

4月7日(周日)返校上课,补周五的课。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保证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做好学生安全教育

(一)文明祭扫

提倡通过献一束鲜花,植一棵树等方式来怀念先人,摒弃焚纸钱、冥物等思想落后的祭奠方式,树立科学意识,倡导文明祭祀的新风尚,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注意防火

春季来临,天干物燥,请不要在野外使用明火,防止引发森林火灾。提醒学生注意居家安全,不玩火、不乱拉电线。

(三)交通安全

清明假期期间,人来车往,出行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路安全、骑车安全,牢记“马路似虎口,安全每一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谨防诈骗

清明假期期间,使用手机频率较高,不要轻易相信QQ或微信等媒体上任何要求转账的信息、或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工作人员要求“配合工作”转钱信息、以及冒充领导、家人等要求汇款的情况。学会分辨其中信息的真伪,提高警惕。

二、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家校共育保平安

放假前,进行一次家校联系,告知家长学校放假安排。与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离校、返家监督,确保学生直接返家。与家长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学生假期动态监控,思想教育等,确保学生寒假期间各项安全。

三、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做好学生去向登记

(一)学生假期离校,要向辅导员老师报备假期去向、行程安排,各学院要按要求汇总学生假期去向登记表(见附件1)。动态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各学院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以供备查)。

(二)节假期间临时改变行程,要提前向辅导员报备,辅导员落实好去向登记。

四、工作要求

(一)全体团总支书记、辅导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快速处置。

(二)全体辅导员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学生假期管理工作,对学生教育到位、提醒到位,引导学生注意安全,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动态,快速响应,及时处置学生中的突发问题,把责任扛牢,把工作做实,确保学生假期安全。

 


附件一:清明假期去向表.xls


生工作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