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3〕18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的办理
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www.c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重点核实家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工作单位电话、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的真实性(未就业学生的工作单位信息可暂时不填),信息核对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由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核。各学院需提醒毕业生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陆学生在线系统的习惯,特别是联系方式变更后及时登陆修改。
二、时间安排
(一)信息核对及申请阶段。自即日起至5月14日,所有2023届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根据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进行信息核对,对需完善的贷款信息进行“资料修改”,提交“毕业确认申请”,自行打印《毕业确认申请表》签字按指印。
(二)毕业确认信息反馈阶段:5月15日—19日,各学院收集汇总《毕业确认申请表》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信息反馈表》,一并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三)毕业确认审核阶段:5月24日-5月28日,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院提交的纸质材料以及系统数据,进行审核确认。
三、特殊情况说明
(一)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要在7月31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以确保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具体流程如下: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二)就学信息变更是指由于借款学生因其休学、留级、退学、应征入伍等原因需要对入学年份、学制或毕业年份进行修改的行为。一般来说,就学信息变更还将引起还款计划的变更。请各学院通知需要进行就学信息变更的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三)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如正常毕业请督促学生及时进行毕业确认申请,如有休学、退学、应征入伍等情况,请联系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在5月14日之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毕业确认工作是确保借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
(二)各学院要告知学生在每年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做好还款计划。尽量避免学生因国家助学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三)各学院在开展毕业确认工作时,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中心沟通。
联系电话:0371-85303107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