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服务原则
日期:2022-09-0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8

一、守时原则。咨询师按时到位,不迟到、不早退,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位的,必须事先和来访者商量。

二、时间限定原则。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咨询时间一般规定50-60分钟,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和间隔。

三、自愿原则。寻求或终止咨询由来访者决定,咨询师只能提建议不能强硬要求。随意终止咨询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者承担。

四、自主原则。帮助来访者自己解决问题,而不是代替来访者解决问题。

五、真诚原则。热情、耐心、尊重、信任地接待来访者,营造亲切、自然的咨询气氛。

六、平等原则。尽力了解、理解、感受来访者内心世界,不以训导者身份自居,不把自己的情感、判断与利害关系参与进去,保证咨询的中立性和客观性。

七、保密原则。为来访者严格保密,不把来访者的隐私向外界透露;在使用来访者的个案材料进行科研、教学时,必须隐去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咨询辅导的个案记录,严格存放位置,严禁带出办公室。如果来访者有自我伤害或伤害他人的紧急危害或涉及法律案件时,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突破保密原则,采取相应措施,但也将信息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内。

八、慎重原则。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九、适度原则。注意专业职能的局限性,在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转介时要耐心做好来访者的工作,不给他们增添心理负担。

十、感情中立原则。咨询师坚持中立的咨询关系,既不与来访者产生咨询外的双重或多重关系,也不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来访者。

十一、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原则。中心仅为来访者提供咨询服务,不涉入其他服务,也不接受学生的礼物,严格遵守各类咨询的职业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