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学生抽烟问题的通知
日期:2021-04-01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  浏览量:2270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无烟校园建设,营造健康文明的育人环境、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特开展对学生课间抽烟问题的集中整治行动。本次整治活动的原则是分片落实、加强督查、教惩结合,现将整治活动的具体要求,公布如下:

一、禁烟范围

(一)禁烟场所:校园全部区域,包括全校教学区、宿舍、公共场所(含校园厕所)。

(二)禁烟种类:各类香烟、电子烟等。

二、工作措施

(一)宣传教育

1.各班级召开一次校园禁烟主题班会。班会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从身体健康、消防安全、文明礼仪等角度,充分讲解吸烟危害。并讲清楚本次整治力度,形成高压势态。各学院要充分准备,制定班会模板,确保班会效果。

2.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线上宣传平台向学生宣传吸烟的危害,宣传、提醒所有人员“禁止在校园内吸烟”。并加强线下宣传,特别是在教学区卫生间张贴醒目的相关通知。各学院结合实际,进行深度宣传,提高对吸烟危害的认识。

3.各学院组织禁烟学习班,组织因吸烟受处分学生等进行再教育,加强针对性教育宣传,合理设计学习班课程,确保学习效果,达到教育目的。

(二)检查落实

1.全校教师要积极参与禁烟宣传和监督,对发现的吸烟、贩卖香烟等现象要进行劝阻。发现违纪行为要及时报学生处处理。

2.各学院要建立禁烟巡查组,负责教学楼禁烟工作,人员由辅导员、党员学生干部组成,每天定期巡查负责区域,做好安排表,特别是课间时间,确保检查到位,空间、时间上不留死角。

校园各区域检查责任分配:教学1号楼工学院负责;教学2号楼商学院负责;教学3号楼人文艺术学院负责;实验楼一区工学院负责;实验楼三区人文艺术学院负责;艺术楼人文艺术学院负责;各宿舍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宿舍楼公共区域学生处宿管科负责;看台、校园公共区域学生处学生科负责;秀英图书馆全部区域由图书馆负责。

3.加大惩戒力度。对于发现的吸烟违纪行为,要依据相关校规校纪及时处理。屡次吸烟违纪,经教育不改,从重处理。对于在校园内贩卖香烟、电子烟的学生要从重处理。并及时通报,做好警示教育。

4.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辅导员对所带学生进行摸排,掌握所带学生吸烟行为情况,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做好跟踪教育。对于屡次吸烟违纪的学生,要进行家校联系,家校共管。

三、工作要求

(一)要以此次整治活动为契机,结合本院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及时通报结果,建立长效机制。

(三)要归纳总结,提炼成果。各学院要及时总结材料,期中工作检查时,将重点检查相关材料(包括宣传形式、活动内容、学生参与情况、特色做法及成效、相关图片新闻稿等)。

 

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