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日期:2020-10-30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  浏览量:2035

各单位:

为表彰广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和示范群体,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树立青年学生学习榜样,培养奋发向上的良好风气,根据《郑州工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条件及评选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级、2018级、2017级(含2019级专升本)全体在校全日制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执行《郑州工商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条件及评选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名额分配

(一)三好学生

要求:不得超过在校人数的10%。

(二)优秀学生干部

要求:不得超过学生干部人数的20%(包括学院团总支、各级学生会、团支部、班级的学生干部)。

(三)先进班集体

要求:不得超过各分院班级数的20%。

四、评选程序

(一)三好学生

1.提出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各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给相应辅导员。

2.民主推选

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根据提出申请情况对优秀学生候选人进行提名,并在班级会议上经全班同学民主投票产生班级推荐名单。若候选人未经民主投票产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3.各学院审核

经各学院集体讨论与审核,确定学院推荐名单,所确定的推荐名单需在各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全校公示

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审批同意后的申请者进行审核并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面向全校的网上公示。

5.学校批准

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作为获奖候选人报主管校领导批准,经批准后的申请者为2020年度三好学生获奖者。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流程同三好学生评选流程。

2.校级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经各主管部门民主评选产生后,由各组织主管部门向各学院团总支推荐,统一参加各学院的审核。若通过审核,该候选人将不占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名额;若未通过审核,该名额自动取消。

(三)先进班集体

1.班级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须经各学院集体讨论与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学生处并报送书面材料。

3.评审和公示

学生工作处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对评选出的先进班集体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面向全校的网上公示。

4.学校批准

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申请集体作为获奖候选班集体报校主管领导批准,经批准后的申请班集体为2020年度先进班集体获奖者。

五、工作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坚持评选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并择优上报。逐级审核,严格把关,保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先进性。

(二)经审核条件不合格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学院名额不再替补。

(三)上交材料的要求:

1.需交的材料内容: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审批表:综合表现以第三人称撰写材料,仿宋_GB2312,四号字,行距固定值22;不要调整表格格式,不要更换字体,不得抄袭。

(2)先进班集体典型先进事迹材料1份:以第三人称撰写材料,字数约为3000字,标题为黑体、小二,正文为仿宋_GB2312、四号,附图片等实证材料。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汇总表。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汇总。

2.有关时间节点

(1)学生申请时间:2020年10月30日-11月1日;

(2)学院审批报送相关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1月9日;

(3)全校网上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1日-13日。

3.上交材料的方式:各项材料均需以电子稿(发送至孟浩英老师OA)和纸质稿形式上交。

 

 

郑州工商学院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