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诚信考试宣传教育的通知
日期:2019-12-13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  浏览量:2131

各学院:

本学期即将进入期末考试阶段,特别是12月14日和21日-22日将分别举行四六级考试及研究生考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考风建设,严格执行学校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培养诚信意识

考风考纪工作是学风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之一,良好的考风考纪是优良校风、学风的体现。各分院要充分认识加强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的重要性,强化宣传引导,培养学生诚信意识,通过抓考风进一步促进我校学风建设。

二、加强纪律教育,引导诚信考试

各学院可利用班会或课余时间,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习《学生手册》中有关考试管理和考试违纪处理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视频等材料,通过考试作弊受到纪律处分、甚至开除学籍等反面典型事例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让学生认识到考试作弊的严重性,引以为戒。

三、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一)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

 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按学号先后顺序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张贴于各班级主教室内(高年级无主教室,由辅导员老师统一妥善保管)。

(二)线上线下互动

充分利用学院网站、微信、微博、QQ群等平台进行线上宣传,进一步强化学生的纪律意识、诚信意识,营造“诚信考试、诚实做人”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学院要积极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学业优秀典型在学风建设中的模范作用,通过经验交流会、学习小组等形式交流学习心得,帮助同学们解答学习困惑。

四、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生管理

(一)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期末学风的检查,落实辅导员深入宿舍制度,临近期末,应经常深入学生教室、宿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时了解、跟踪学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情况,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激励学生积极备考。

(二)期末考试期间,各学院辅导员老师要深入到班级考场,及时了解考场秩序和学生考试情况,做好学生违纪行为预防工作,告诫学生打消作弊念头,消除各种不良倾向和作弊苗头,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三)期末考试期间,各学院辅导员老师要提醒学生检查是否将复习资料、手机等禁入物品带入考场,避免因学生疏忽大意造成违纪行为发生。同时,对于发现的考场违纪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