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9-11-26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  浏览量:2209

各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激励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9 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豫高发〔2019〕76号)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启动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

二、申报名额

各学院推荐候选人1人,学生工作部门根据申报要求和标准及各学院候选人申报材料将最终择优推荐1人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已获得过历届“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称号的人员,不参与此次申报。

三、评选对象

优秀辅导员评选对象:高校一线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是包括在院(系)一线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也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四、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和标准

1.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坚持立德树人,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的各项工作职责,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在近两年辅导员年度考核中成绩优良,学生满意度和认可度高。

3.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学生工作,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原理和方法。注重运用各种工作载体,尤其是能够熟练运用新媒体使思想政治工作活起来,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注重科学研究,善于思考和总结,能够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做到日常教育和理论研究相互结合,有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研究成果;近两年内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思想政治工作有关的论文或参与1项厅级以上(含厅级)思想政治工作类相关课题研究。

4.热爱辅导员工作,连续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含4年),至今仍在辅导员工作一线,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接受过系统的岗前培训;积极参加辅导员工作相关活动;近两年所带学生违纪率在0.5%以下,所带班级无重大事故发生。

五、河南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申报材料清单

《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一式1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限2000字)一式1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六、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请各学院于11月29日前将申报人员表格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送至学生处王文方老师处(电子版发OA邮箱)。

3.未尽事宜,请致电学生处王文方咨询,电话0371-85303109。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25日

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