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4月5日至4月7日,共3天。
为了使大家能够安全、健康、充实地度过这个假期,请各位同学注意以下安全提示:
一、保护自身财产安全。请不要在寝室里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手机、手提电脑、首饰等妥善保管。同学们离开宿舍时,一定要检查并锁好门窗,关闭所有室内电源、水源;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财物和证件,防止丢失、被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二、提升安全意识。留校住宿的同学,务必服从学校的假期留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要注意宿舍防火、防盗以及用电安全,不要乱拉电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不要点蜡烛,以防止火灾的发生;不要留宿校外人员。
三、确保旅行安全。同学们离校返家时,最好能够结伴而行,并与家人、亲友保持联系,确保安全。乘坐车船,请注意识别经营公司的资质、车船状况、保险等情况,以保证自身的安全。在公共场所,要注意防盗、防抢;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外出旅游时,尽量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登山、游泳时要注意人身安全。
四、慎重交友,防范线上线下的各式骗局。外出游玩的同学请尊重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习惯和民俗。假期外出游玩要警惕非法传销、直销机构的诱骗。不要将自己或家庭的详细情况与不熟悉的人交流;不要带陌生人或久未联系已经不熟悉其情况的人员回宿舍,更不要随陌生人或久未联系的同学、朋友外出。
五、遇险及时寻求帮助。遇到不法分子、遭到不法伤害或处于其他险境,应冷静对待,及时寻求警方(110)、学校、家人、朋友的帮助。
同学们,不论你是回家探亲、外出旅游,还是留在学校,都要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和生活,做到劳逸结合;无论参加何种活动,在任何场合,都要牢记自己是一名大学生,都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做到文明有礼,遵纪守法,使假期过得安全、充实。
最后,祝大家假期平安!
附件:学生假期去向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1日
学生假期去向登记表.xls- 上一篇:关于运动会期间维护校园安全及秩序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加强校园安检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