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在校生生源地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5-29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  浏览量:9640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请各分院通知有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需求的在校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续贷,放假离校前务必做好以下工作:
     (1) 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
http://www.c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忘记的学生可联系当地市县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查询重置),以便学校资助中心系统内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去当地市县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续贷声明的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思想、学习的进步情况,字数不少150字。
     (2) 在各分院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鉴定证明》(模板已发团学系统群共享),请各辅导员老师组织相关学生认真填写就读信息和学住费信息,加盖各分院行政公章即可,学院资助中不在单独开具证明。
     另:参加社会实践申请生源地贷款续贷的学生,除在系统内填写续贷申请,开具以上证明外,7月中旬前需将《证明》、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邮寄给共同借款人(一般为学生父母),可由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代为办理,签订续贷合同。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