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届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4-02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  浏览量:4146

各分院:

为有效提升贷款风险防范能力,继续提高到期贷款还款率,提前着手加强贷款应届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运转,现将2018届贷款毕业生提前还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前还款学生范围

提前还款学生是指在本专科就读期间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且贷款贴息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的2018届毕业生,贷款毕业生名单将发各系团总支书记OA办公邮箱。

二、提前还款有效时间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规定,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由本人支付。学生在2018年6月15日前提前还款,只需偿还本金,不用支付利息。

三、提前还款方式及流程

还款前要先登陆国开行学生在线系统申请提前还款。还款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个人支付宝账户充值、转账还款。具体操作:登陆支付宝帐户,在“应用中心”的“公益教育”分类中找到“助学贷款还款”应用,点击“我要还款”,输入借款人由国开行自动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借款人身份证号、验证码。二是通过来行政楼学生处113办公室找赵老师办理POS机刷卡还款。

四、注意事项

1. 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分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通过召开动员大会、设置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还款方式、还款流程等进行宣传,让每一位学生熟悉还款时间和操作流程,并鼓励有偿还能力的学生在离校前提前还款。学院在进行宣传时要注意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尊重学生个人还款意愿。

2. 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各分院要通过各种机会,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感恩意识,让每一位学生了解贷款违约导致的严重后果,包括:银行加收罚息,不再为其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将录入全国征信系统,就业和创业受到影响;银行将在有关媒体和网站公布个人信息及违约行为,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等。

3. 提前做好毕业确认准备工作。每年5月份,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都会要求高校开展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各学院要提前着手,认真筹备,特别针对2018届贷款毕业生中没有提前还款的学生,做好高校助学贷款系统内毕业生信息确认工作。

 

                  学生资助中心

                   2018年4月3日